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高新发展提问:“请问成都倍特投资有限公司是不是贵公司的子公司?有没通过该子公司和高投集团合资成立一家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公开信息显示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作企业持有华鲲振宇6.47821%,是否真实,如以上信息均为真实,是不是意味着成都高新间接持有华鲲振宇少量股份?请董秘查阅相关信息认真回答。”
针对上述提问,高新发展回应称:“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参与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直接投资。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成都倍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开展业务,对该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0.1009%。目前题述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对公司影响极小。上市公司相关信息请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