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19日电(张俊 黄香强)一团伙在各大短视频等社交平台发布大量炒股投资类虚假视频,短短一年间,将3900余人引流至境外诈骗分子集团,非法获利130余万元。今年3月,经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徐某、柯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个月,各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柯某提出上诉。近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包装人设在短视频平台“撒饵”
徐某曾在金融公司从事过股票和贷款相关工作,深谙一些人为了快速赚大钱愿意铤而走险的投机心理。2022年离职后,徐某了解到可以通过短视频等软件为诈骗团伙吸引想通过炒股赚钱的粉丝,于是他开始学习如何“吸粉”。
徐某租用一间办公室注册成立了工作室,先后邀约柯某、谭某、何某加入。该团伙分工明确,徐某负责工作室整体运营,与上游人员对接、结算;柯某负责记录引流成功数据、统计发放工资及实施具体引流工作;谭某、何某则专职开展引流操作,用购买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在各短视频平台上批量注册账号,仅3个月就“养号”1200余个。
他们还下载短视频平台上各股票大咖的视频,通过剪辑、拼接、加标题、加字幕的方式让视频看起来更加吸引眼球,并在各平台分发不同的短视频内容,精准捕捉不同群体的需求。据统计,徐某团伙每天在平台发布虚假视频超百条,单条视频的最高播放量突破万余次。
“引流”至电诈集团实施诈骗
“只要用户点赞了视频,加了上线提供的QQ号,我们的活儿就完成了。”徐某团伙的核心任务是将短视频平台的用户引流至电诈集团搭建的“私域流量池”。
徐某与电诈集团联系,了解他们需要什么样的粉丝并谈好价钱之后,便开始注册账号、编辑类似于“投资可以赚大钱”的相关视频,并发布在短视频平台,打造“专业炒股导师”的人设吸粉引流。在徐某等人的诱导下,粉丝添加“导师”的QQ号,在“导师”的指导下一次次向“投资”账户充值。截至案发,徐某等人已非法获利130余万元,累计引流3922个用户。
2024年8月,尹先生刷到徐某等人发布的售卖股票指标的视频后,添加了徐某等人给的QQ号,被诱导下载App进行股票投资,累计在App内充值45.02万元。其间,公安机关在发现尹某银行账户交易异常时对其进行了提醒,但尹某坚信自己没有被骗,直到家属报警,尹某才幡然醒悟,后悔不已。
从线上追踪至线下揪出团伙
2024年9月初,该犯罪团伙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大量炒股投资类虚假视频的行为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公安机关通过日常网络巡查初步发现,该视频账号存在视频发布异常、私信聊天异常等问题,随即联合网安部门开展溯源,通过分析账号的登录记录、买粉推广记录、私信聊天引流用户到其他平台的次数等,发现该账号均指向徐某成立的工作室。
侦查人员逐步收集该工作室的发布内容、活动轨迹、资金往来等证据,发现该团伙发布的视频有虚构事实、二次编撰成分,同时所有账号的私信聊天内容均指向某些特定QQ号,侦查人员认为所谓的工作室实际上就是为境外诈骗分子引流的团队。2024年9月11日,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员抓捕到案,现场查获并扣押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至此,这个引流团伙被彻底摧毁。
案发后,伍家岗区检察院在依法介入时即建议侦查机关迅速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依法对徐某名下财产采取查扣冻等强制措施。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家属通报案件进展、相关诉讼权利及退赃退赔的法律意义,耐心解答家属关于案件处理的疑问,积极引导、协助犯罪嫌疑人家属与相关权利人对接,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累计退缴违法所得32万余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