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针对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食品时,常常面临维权难、举证难的问题。《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三个方面,构建了全链条保护体系。

在维权渠道建设上,《规定》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实时进行监督、方便快捷维权。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解决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 母兰:在监管支撑方面,新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现食品抽检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同时规定,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解决了“举证难”的监管痛点,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外,在处罚力度上,《规定》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既明确法律依据,又提高违法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 母兰:一是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处相应罚款;二是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至10万元罚款;同时,对直播营销人员违反规定的职务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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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令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