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选取50个左右的城市,在零售、餐饮、住宿、文旅、体育、居民服务等民生消费领域,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试点,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其实,有奖发票并非新鲜事物。我国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是“以票控税”模式下应对个体工商户、私人企业现金交易盛行、税收流失严重问题的重要辅助手段。活动通过给予消费者小额即时奖励或定期抽取大奖等举措,激励其主动索要发票,从而倒逼商家规范开票,填补税收征管“最后一公里”的漏洞。这一举措在特定时期对提高发票开具率、保障税收起到了一定作用。随着2016年营改增全面完成,原有的有奖发票政策逐步淡出,仅有少数省份(如广东省)在持续开展。
今年重启有奖发票活动,其意义辐射经济社会的多个层面,成为一个精巧的“政策杠杆”,背后隐含着提振消费,促进合规、推动市场更加公平,强化税法遵从三层深意。
提振消费:
传递政策温度助力扩大内需
近年来,我国消费市场消费活力增强、热度提升,但仍有多重因素制约消费潜力的持续释放。而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将直接刺激居民消费意愿,有助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
政策设计的细节也与之呼应: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旅、体育、居民服务等与民生消费密切相关的领域。
这次有奖发票活动规定,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恰好是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起征点,这种“免税惊喜”能让消费者的获得感与参与意愿更强烈。
同时,有奖发票作为一种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性激励工具,不同于针对特定商品或行业的消费券,它覆盖面更广,几乎触及日常消费的所有场景,且参与门槛低。
消费者在餐饮、购物、旅游等正常消费后,多一个“开票抽奖”的期待,这种“小确幸”式的正向激励,有助于改善消费预期,营造活跃的消费氛围,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供微观动力支撑。
促进合规:
依法诚信纳税优化税收生态
曾几何时,“不开发票送饮料”成为消费者结账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不可否认,部分餐饮、零售、生活服务等消费领域还存在不少不开发票行为,这不仅是国家税收的缺口,更是市场公平的伤口。依法缴纳税费是企业生存最基本的标准。部分企业依靠偷逃税款、不交社保、挤压劳动者权益等行为,将本应承担的内部成本转化为所谓的“成本优势”,进行恶性低价竞争。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破坏市场健康生态的“内卷式”价格战!
这种“灰色生存”让合规守法、依法纳税的品牌企业在价格竞争中处于劣势,会导致“守法者吃亏、违规者获利”的逆向淘汰环境!
这种竞争侵蚀行业整体利润和发展潜力,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企业员工和国家的利益——消费者得到低质服务,企业员工权益缺乏保障,国家流失税收!
合规经营从不是什么道德选择,而是生存必需。有奖发票试点更深层的用意在于,通过调动亿万消费者的力量,倒逼服务业末端商户的合规经营。
法治公平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消费者因激励普遍索要发票时,商家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的成本将被推高,从而迫使所有经营主体回归到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同一赛道上竞争,站在同一束法治公平的聚光灯下发展。
这将挤压靠偷逃税生存的低效企业的生存空间,竞争也将从“谁更能钻空子‘捞钱’”转向“谁的产品更好、服务更优、创新更强”。从长远看,市场资源和消费流量也将更公平地向更高效、更合规的生产力集中,实现服务业从规模到质量的跃升。
有奖发票,不仅仅是为了让人们吃顿饭能抽奖,更是为了让守法的餐馆不必输给偷税的同行,让优秀的品牌能够靠品质而非投机胜出,让国民经济的每一份真实活力都能被看见和珍视。
重塑理念:
树立正确纳税观念强化税法遵从意识
一张有奖发票,一头连着消费者的“小确幸”,一头连着国家的“大民生”。它让抽象的税收,变成了可触可感的温暖回馈。我们相信,这份温暖,也将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纳税观念,提高税法遵从意识。
对消费者而言,当手持发票期待中奖时,手中的不只是消费凭证,更是参与国家建设的“权利凭据”。每一次索票,都是在为“国家治理的支柱保障”添砖加瓦;每一份中奖的喜悦,都是在亲身感受“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回响。这也在潜移默化中培育着:纳税不仅是外在约束的应尽义务,更是内化于心的责任担当。
对于企业而言,当消费者为自身权益而主动索票时,无形中构筑了商家合规经营的“安全网”,也直接捍卫了“法治公平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铁律。对偷逃税行为的全民监督,正是对守法经营者最大的保护。有奖发票因此成为一场无声的“社会听证”,让“以偷逃税为手段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行为无处遁形,真正实现了“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净化。
对社会而言,真正的税法遵从意识,并非仅仅源于对处罚的恐惧或对奖金的追逐,更根植于对税收本质的理解与认同。一张小小的发票,链接着个人消费与社会福祉的宏大循环。它让抽象的“税收是民生福祉的养分源泉”变得可触可感——每张规范开具的发票,都在为教育、医疗、国防等公共服务注入涓滴养分。
有奖发票培育的是一种“命运共济”的共同体意识:人人都是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的参与者和受益人。消费者依法索票、经营者依法纳税,就是在投资明天更美好的公共社会生活。长此以往,全社会将形成“税收兴则文明兴”的深刻共识,税收这一“文明进步的动力燃料”将在全民自觉的添薪加柴中,燃烧得更加蓬勃而持久。
当消费者欣然为一次消费索票并期待好运时,他们不知不觉中已成为了经济活力的一分子、税收公平的守护者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参与性力量。这或许才是此次有奖发票试点最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期待的未来。(记者 杨志聪)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