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管理智能化转型,方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县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统一换发“数字号牌”。
一、换发范围
方山县范围内已完成注册登记、悬挂绿色国标号牌且车辆状态正常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正常状态”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整车编码、电动机编号清晰可辨,且与原登记信息一致。
2.车辆无结构性损坏(如车架断裂、车身变形等),电机、制动等核心部件功能正常,能安全行驶。
3.未办理注销、灭失登记,不属于被盗抢、拼装、改装车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
二、所需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车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车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原号牌:需提交原绿色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吕梁XXXXXX);号牌遗失、损毁无法提供的,车主需签署《电动自行车号牌遗失/损毁承诺书》,承诺信息真实有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车辆及相关证明:电动自行车需现场交验;若电动机已更换,需提交车辆销售商家或维修机构盖章的电动机更换证明及新电机产品合格证。
4.代办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车主签署的《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
三、办理服务点
方山县共开设两个电动自行车换发牌照网点:
1,方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
工作人员:杨改清18235859689 郑建琴18634770999 王雯雯15135468208
(上户地址:方山县圪洞镇方正街与府前路交叉北)
2,方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武中队:
工作人员:李红红18735884448,侯娇娇18595830200
(上户地址:方山县大武镇保安村原保安村小学院内)
四、办理流程
车主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指定换发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现场查验车辆相关信息,审核查验通过后,完成系统备案,现场免费发放数字号牌并指导进行安装。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6日
来源:方山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