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正的突破,总在不经意间发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份包含着13项具体举措的文件,不仅是对短期经济压力的回应,更是对中国经济中长期发展动力的深度重构。
“十五五”即将开局,促进民间投资的理念,正在经历从“政策松绑”到“系统赋能”的深刻转变,当民间投资从“允许参与”走向“保障到位”,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赋能”,中国经济的活力必将得到更深层次的释放。
在“十五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分析,这份涵盖13项具体举措的文件的里程碑式意义。
第一个维度,从“允许进入”到“保障到位”,标志着民间投资政策的质变飞跃。
分析研读《若干措施》,可以清晰地看到,政策理念正在发生深刻转变——从过去的“允许参与”升级为现在的“保障到位”,这种转变体现在三个层面:
在准入层面,实现了从“原则开放”到“量化保障”的突破。 文件明确要求,在铁路、核电等传统国有资本主导领域,不仅要“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更要“明确持股比例”,且“可在10%以上”。这一量化规定,彻底打开了民资可预期的参与空间。
在引导层面,实现了从“跟随投资”到“引领创新”的转型。新政策精准地将低空经济、商业航天、数字赋能平台、中试平台等新兴领域作为民间投资的新方向。这不仅是拓展投资空间,更是借助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创新敏锐的特质,为国家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配置优质资源。
在保障层面,实现了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协同”的升级。政策构建了“投资+财政+金融”的三位一体支持体系,这种多政策工具协同发力的模式,系统性地瞄准了民间投资全周期的痛点难点。
第二个维度,看当前经济困局的破题之道,民营企业在稳预期、调结构、促创新中的突破性。
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的背景下,《若干措施》的出台恰逢其时,其现实意义也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稳预期、增信心的“定心丸”。当前经济面临的需求不足、预期偏弱等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市场主体的观望情绪。这份文件与《民营经济促进法》、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共同构成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持续释放“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信号。
二是调结构、促转型的“指南针”。新的政策不再简单追求投资总量的扩张,而是更加注重投资质量的提升。通过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试平台建设、生产性服务业等方向,推动资源向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域集聚。
三是促创新、强动能的“催化剂”。民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其投资活力直接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成效。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实质上是将更多市场力量纳入国家创新体系,有助于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第三个维度,要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如何切入“十五五”发展蓝图中的战略支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引擎。
首先,这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选择。 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各类主体协同共进,通过拆除民间投资的各种障碍,能够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感知和效率提升方面的优势,与国有企业形成互补共赢格局,共同筑牢产业体系的根基。
其次,这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路径。文件特别强调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中试平台、参与重大技术攻关,这实际上是对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让最懂市场的企业主导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过程,能够显著提升创新效率,加速实现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转变。
第三,这也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实践探索。新出文件的诸多举措,如清理不合理准入限制、保障公平竞争、强化权益保护等,本质上都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具体实践。一个充满活力的民间投资生态,既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参与全球竞争的优势所在。
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今年4月,《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通过,体现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10月,“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强调,“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11月,《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推出,期待从政策出台到实效落地的关键一跃。
当民间投资的活力被充分激发,创新的源泉自当充分涌流,这份促进民间投资的新蓝图,不仅关乎当前经济的稳定运行,更决定着中国在未来全球竞争格局中的地位。激发活力、赋能未来,既是对民间投资价值的最好诠释,也是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