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5年
“洛享金秋 嗨购神都”消费季
通用消费券第二期
今日10:00
开始发放
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21日10时,洛阳将发放2025年“洛享金秋 嗨购神都”消费季通用消费券(第二期)。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领取,消费券成功领取后,需在27日24时前完成核销。
消费券面值为20元,可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美团、抖音平台领取,到洛阳市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类企业消费使用。第三期消费券计划于12月19日发放,将叠加上期未核销资金。
■发放时间
第二期消费券申领时间为11月21日10:00;消费券使用期限为11月21日10:00-11月27日23:59。
第三期消费券申领时间为12月19日10:00;消费券使用期限为12月19日10:00-12月25日23:59。
活动使用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到期消费券自动失效。
■领取方式
云闪付和支付宝: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洛阳市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
美团:美团App打造专属活动页面,用户进入美团App搜索“洛阳消费券”“洛阳餐饮消费券”“洛阳通用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点击“领取”按钮即有机会获得洛阳通用消费券,或查看页面专区内参与活动的餐饮商家,在购买套餐或代金券产品时点击“领券购”按钮即可获得洛阳通用消费券。
抖音:用户在“抖音App”或“抖音极速版App”首页搜索“洛阳消费券”“洛阳政府消费券”等关键词进入活动页面并领取消费券,消费券用于购买抖音生活服务平台已入驻的餐饮、购物类商家商品使用。
■使用规则
1.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申领,每人每期在每个平台分别只能使用一次通用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的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须支持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过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5.如交易发生全额退款,退款时间未超出券有效期,券会全额退回且在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如交易发生部分退款,退款金额按照用户订单金额中实付部分的占比,按比例退款,且券不可再次使用。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