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或父母欠债(成为“老赖”)时,房子是否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抵债,核心判断是:房产是孩子的真实财产,还是父母为避债的假赠与,具体规则及实操建议如下: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法律优先推定属于孩子个人财产。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仅负责保护孩子的财产权益,无权用孩子的房产偿还自身债务,法院也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该房产——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权益的特殊保护。
法律严禁利用子女名义逃避债务,若债权人能举证证明以下核心情形,法院可撤销赠与、强制执行房产:
法院认定关键:重点核查三点——赠房时间与债务产生/到期时间高度重合、父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赠房行为明显降低父母偿债能力。
简言之,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并非父母的“避债天堂”,假赠与避债的,仍会被追责。

父母离婚时,即便房产不被强制执行,也需兼顾孩子的抚养与居住权益:
综上,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受法律保护,不用于偿还父母债务、不被法院随意查封;但如果是父母恶意转移财产、假赠与避债,法院可撤销赠与、强制执行。父母唯有诚信赠与、合法处置,才能真正保障孩子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