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2月4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向本次大会提出《关于江苏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江苏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意见
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45.6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18478.7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89.75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总计16588.81亿元;结转下年945.5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4.3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284.24亿元,支出总计6170.57亿元,结转下年80.5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1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448.08亿元,支出总计13383.31亿元,结转下年2064.7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102.98亿元,支出总计6957.76亿元,结转下年145.2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83.34亿元,支出总计440.66亿元,结转下年42.6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5.93亿元,支出总计79亿元,结转下年6.93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87.93亿元,支出合计9047.66亿元,当年结余440.2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08.42亿元,支出合计4970.05亿元,当年结余38.37亿元。
财政部核定我省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7106.24亿元,年末债务余额预计为33927.54亿元,控制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全省各级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努力培植财源,依法组织收入,全省财政收入在经济运行持续承压、国际经贸斗争日趋复杂等多重困难叠加影响下,较好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体现了经济大省挑大梁的重大责任担当,为顺利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
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守牢“三保”底线和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部门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需继续提升;债务风险依然较大,融资平台如期转型退出任务艰巨等。上述问题和困难,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202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0450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16466.8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40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总计16466.8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92.55亿元,支出拟安排1654.83亿元,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总计5492.5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422.79亿元,支出拟安排8000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13422.7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315.78亿元,支出拟安排327.09亿元,加上对市县补助支出等,支出总计5315.7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55.44亿元,支出拟安排181.7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455.4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3.10亿元,支出拟安排58.2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93.10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871.87亿元,支出总计9530.79亿元,当年结余341.0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212.82亿元,支出总计5213.57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较好落实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体现了统筹资源、突出重点、依法理财、注重绩效的原则。从审查情况看,2026年预算安排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与“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安排相协调,总体上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执行和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更加积极的政策要加力提效。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的支出强度,既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稳定预期、增强信心。202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比上年增长2%,支出安排增长1%,年度执行中要争取更好的结果。坚持高质量聚财,规范各类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积极涵养优质税源。把握中央赤字规模进一步增加的机会,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稳住财政支出基本盘,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更加积极”既要体现在支出规模上,更要体现在使用效益上,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做到有保有压,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把“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良性循环。最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健全监督机制,紧盯财税政策执行和预算管理情况,严肃查处各类财务会计造假、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硬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着力支持解决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撑、引领和杠杆作用,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多措并举推动固定资产投资止跌回稳。优化政府债券工具作用,保持合理规模重点用于投资项目建设,用足用好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政策,吸引更多民间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实施“两重”“两新”政策,灵活运用基金、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帮助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实现政策目标趋同。综合发力解决我省居民消费率低问题,结合我省实际,调整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和标准,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激发内需增长潜力。创新政策工具,优化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更好释放消费潜力。优化专项资金投向和结构,在巩固夯实外贸基本盘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我省战略定位和产业布局的外资引入和利用。
(三)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向改革要动能,向管理要效益。持续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增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省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后半篇文章”,加快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形成有效财力补充。更加聚焦财政可持续性,加强对支出政策可承受能力的评估,加大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守牢基层“三保”底线。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各项工作。
(四)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风险意识,系统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地方财政运行困难、拖欠企业账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出责任等问题。坚持化解风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真化债、实化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大对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的查处力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约束,从根本上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加强政府债务对应资产管理,做好与债务偿还的有效衔接。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和出清,加强平台退后管理,决不能简单“一退了之”,坚决防止国有企业异化为新的平台。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制度,确保基金运行平稳可持续。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