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阳一服务区内发生一起遗失事件。一名12岁男孩不慎将装有压岁钱的红包遗落,被一名男子捡走。目前,孩子家属已报警。

据孩子母亲聂女士介绍,红包内共有1255元,是孩子的压岁钱。监控画面显示,一名男子发现地上红包后,先用脚踩住,随后观察四周,趁无人注意迅速捡起离开。聂女士称,该男子从一辆陕西渭南牌照的黑色轿车下车,希望陕西网友能提供线索协助寻找。
针对此事,法律人士指出,该男子的行为涉嫌侵占遗忘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孩子遗落的红包属于遗失物,并非无主物,不能“谁捡到归谁”。该男子在明知是他人遗失物品的情况下,不仅未交给工作人员或报警,反而将其据为己有,已违反法律规定。聂女士作为监护人,有权要求该男子返还1255元。
律师提醒,拾得人对遗失物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零度时评、《小莉帮忙》、大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