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苏州市区积分落户计分标准的通告》(公办发〔2026〕38号),明确从2026年6月1日起,在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和镇江市的居住期限,可以视同为在苏州市的居住年限。

政策发布后
收到很多新市民朋友的咨询
在无锡、常州、镇江的居住期限
怎么加分?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这就为大家
统一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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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如何加分
申请人在苏州市、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和镇江市的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居住年限以2011年4月1日以来,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为准)。
例:在办理了居住证的前提下,小丽在常州居住了2年,后离开常州来到苏州工作生活1年,于近期申请了苏州市区积分落户。那么小丽居住期限一共可以加90分,即常州2年、苏州1年。
02 申请条件
目前,市区积分落户的申请条件为:(一)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二)正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四)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这里讲的连续合法居住一年及以上是指在苏州连续合法居住,在南京、无锡、常州和镇江的连续合法居住不计算在内。
03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和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落户声明,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特别说明:“苏南五市”居住期限加分无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申请地公安机关将依据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期限予以加分。
来源: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编辑:金然
审核人:卜子华
审签人:王璟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