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2 证券简称:德力佳 公告编号:2025-002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01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7,204,668.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92,947,238.9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4,257,42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3日全部到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在《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88,080.00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74,257,429.05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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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和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有部分闲置的情况。本次将使用拟于后期投入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审议的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项产品购买日期在前述有效期内,而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的,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现金管理受托方,选择信誉好、
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4、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与相关金融
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反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将使用拟于后期投入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德力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德力佳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2 证券简称:德力佳 公告编号:2025-008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佳”)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内部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68,666.19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生产及管理效率,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拟增加募投项目“年产1000台8MW以上大型陆上风电齿轮箱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明细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该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1万股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0,000股变更为400,000,1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0,000元变更为400,000,10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结果为准。结合前述变更情况,现拟对《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东会已授权权限,根据发行情况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92 证券简称:德力佳 公告编号:2025-007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佳”)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01万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0,000股变更为400,000,1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0,000元变更为400,000,100元。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5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现拟对《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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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表中所列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相关审批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