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天柱县兴隆燃气有限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天柱县兴隆燃气有限公司采取私人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52.46万元。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98.3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秩序。(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