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拍摄团队发帖反映,追觅科技公司因内部架构调整,拖欠其19500元款项至今未结,沟通结款的过程中经历数次波折。
据该拍摄团队成员叙述,2026年4至5月,拍摄方为追觅科技完成两场视频拍摄剪辑工作,合计22条视频,服务费共计19500元。
项目交付后,恰逢对方部门领导被辞退,款项结算流程受阻。拍摄方依规完成系统入库、开具发票、邮寄合同等手续,对方工作人员多次承诺跟进付款,其间历经人员交接、架构调整、重复审批等波折。流程走到盖章付款环节时,追觅科技工作人员称,现任领导直接拒付账款。

拍摄方叙述事情经过。图/受访者社交账号
双方均称目前已协商好结款事宜
8月12日,该成员告诉九派新闻,目前有专人与其进行对接,说会加急处理,但对方提出能否重新协商付款金额。次日,该成员表示,目前对方同意正常走款,相关款项这几天就能到。若相关款项后续还不能结清,他们将提起诉讼。


拍摄团队与追觅科技聊天记录。图/受访者社交账号
13日,追觅科技一名经手此事的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我们这边目前是有在推进这个流程的,目前已经和对方协商一致,去进行款项的支付了。”
谈及拖欠款项缘由,其解释:“之前是因为流程的问题,我们架构的调整,所以说这笔款项、这个合同被遗留在了之前的文档库内,我们有点忽略掉这个问题了,当时也没找到相关项目,现在正在重新处理。”
关于重新协商付款金额,工作人员作出解释:“我们的本意是,当时签合同的负责人没有将金额上报BU负责人审核,我们只是打算复核金额是否合理合规,并不是想讲价。”同时,其确认,最终会按照最开始合同约定的金额完成付款。
律师:人事变更属内部治理,与结款没有关联
追觅科技以内部架构调整、领导更换为由拖欠款项,从法律角度,这类内部管理问题能否成为拒付费用的合法理由?追觅科技有权中途提出复核、协商合同金额吗?小团队遇见此类情况该维权?
为此,九派新闻特邀到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从法律角度对此事做出专业解答。
付建律师认为,拍摄团队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拍摄内容并交付成果,且已经走完对方内部入库、开票、合同归档流程,债权已经明确成立,追觅科技作为债务人应当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内部人事变更属于内部治理,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内部人员结构调整与向拍摄团队付款没有关联。只要合同有效且已全面履约,对方就必须付款,其拒付理由没有合法依据。
他还表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价款一旦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项目已经全部交付完成,此时提出复核合同金额属于变更合同内容,必须与拍摄团队协商一致,单方变更构成违约。且项目交付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能够推断项目交付内容符合约定,追觅科技不能事后推翻原先约定好的合同价款。在没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追觅科技提出的“复核金额”本质上是想单方变更合同。
“团队维权可以保存合同、交付成果凭证、发票、全部沟通记录等证据,发送催告函,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付建律师建议。
来源| 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