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官网发布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下限。对购买外环外(包括原实施差异化政策区域)住房的,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其他区域为25%。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慜)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官网发布通知,为适应上海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城市政府调控意见及因城施策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上海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下限。对购买外环外(包括原实施差异化政策区域)住房的,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其他区域为25%。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水平。在具体实施中,各家银行需充分考虑在途交易等因素,切实便民利民。通知自2026年8月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