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发展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庆春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天津中时睿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柏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承信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兴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晨敦誉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普罗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9家预重整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确认上述主体为公司预重整暨重整的联合体投资人。协议约定公司以总股本1,100,462,17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约5.9611317670283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656,000,000股股票,该部分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9家联合体投资人按1.08元/股的价格受让对应份额的转增股票,各自受让的股份数量对应相应重整投资款,各方约定重整投资款需在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之日起60日内足额支付至公司管理人指定账户,资金将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清偿相关债务以及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联合体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标的股份。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相关事项仍存在多重风险:包括重整财务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可能导致协议无法按约定履行、协议存在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的风险,公司后续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后续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股票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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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