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赵鸿飞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依托该院药学部、“三名工程”中国药科大学王广基院士精准药学团队,联合多临床科室协同攻关,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引进4款港澳上市进口药品,覆盖神经内科、甲乳外科、耳鼻喉科,为偏头痛、晚期乳腺癌、过敏性鼻炎及哮喘患者带来全新临床治疗方案。
该院于2024年9月入选粤港澳大湾区第三批“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本次新增4款港澳药品“落地”罗湖,标志着深圳17家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的与港澳同步的药械产品再次扩容,惠及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患者。
“港澳药械通”是大湾区标志性医疗创新政策,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港澳上市、内地暂未获批的临床急需药械。政策落地前,内地患者想要使用这类前沿新药,往往需要往返港澳或海外就医,产生高额交通、住宿、诊疗费用,还存在复诊随访断裂难题。
2021年8月27日,“港澳药械通”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正式扩展实施。根据“港澳药械通”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个地市的指定医疗机构经广东省审批后,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
截至2026年7月,“港澳药械通”政策指定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达到71家,已批准急需港澳药械品种172种。其中,药品77种、医疗器械95种,惠及患者近3万人次。目前,深圳共有17家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其中,11家公立医院、6家社会办医疗机构,构成大湾区重要的医疗服务矩阵,助推粤港澳医疗产业融合发展。
随着深圳17家指定医院持续申报引进新药械,带动区域医疗服务业提质扩容,同时提升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专科竞争力,为大湾区乃至全国患者带来就医便利。对于患者而言,省去跨境出行的各类开销;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丰富治疗手段,打造差异化专科优势。
专家提示,港澳药械通药械通药品和医疗器械有严格临床准入门槛,必须经专科医生评估符合适应症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