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31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子公司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盱眙国联建设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47879320.89元及后期利息。
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收到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6)苏0830民初5277号。
原告盱眙国联诉称,被告系盱眙星雨华府项目开发商,因项目停工由盱眙国联集团帮扶续建,双方签订《续建工程施工合同》等协议,原告按约施工,但被告未按期付款,构成违约。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44169431.07元、逾期付款利息162327.37元、资金占用费969415.77元、管理费1325082.93元、税差306638.09元、管理费与税差的逾期付款利息14886.66元、实现债权费用931539元,并确认优先受偿权及抵押权。
2026年8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相关不动产,限额47879320.89元,期限三年。8月28日,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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