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将于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增设多项购房相关提取情形,包括购房首付款的提取、购房税款的提取以及异地购房还贷提取等,支持职工在购房时的资金需求。
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可全额提取,而有2套住房的则可提取60%,提取额度不超过尚未支付金额。
此外,新规还将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由3年延长至5年,并明确“既提又贷”政策。
租房提取方面,针对多子女家庭和承租保障类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加大,租房提取额度也实施阶段性调整机制,职工可提取的金额提高至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
与此同时,新规也增强了对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的支持,助力城镇更新改造,为无房职工和家庭提供了更便捷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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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