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为其客户策划了云南西双版纳的旅行活动。某旅行社提供此次旅游服务并对超过65岁的人员收取800元“超龄费”,68岁的客户王某在交纳了“超龄费”后成功报名参团旅行。
旅行第4天,王某随团先后经历商场、爬山等项目,返回酒店后在等待电梯时王某身体不适呕吐晕倒,经紧急送医抢救,仍因急性呼吸循环衰竭、高血压等疾病不幸离世。
王某的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和旅行社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王某明知自身患有高血压,仍坚持报名参团旅游,其自身对死亡结果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60%的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17.29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0.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