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预计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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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现金管理产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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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