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
项目名称:日用品采购项目供货商引进比选
项目编号:ASSFYBJY-ZW-2026-01
采购预算:1125.55元(10项日用品单价之和)
公告时间:2026年1月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0:00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5:00(现场递交且有授权人员现场参加比选,不受理邮箱发送比选资料)
现场比选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儿童医院综合楼四楼体检中心内)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限价

备注:
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参照国家相应标准生产的合格品。
样品提供清单内的最小包装单位即可(不清楚请电话咨询)。
2、所有单价之和须等于总价,清单内各项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不纳入评比。
3、中标价格在合同期内不能调高价格,当高于市场价格时须调整为市场价格。
(二)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任何责任:
1、中标方未按约定按时供货,经采购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供货,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他人因正常使用中标方提供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或采购方认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采购方应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封存并通知中标方,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后,确定为产品原因的,采购方有权解除该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质量问题(采购方因储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此列)导致采购方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处理纠纷支出的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一)资质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组织。
3、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营业执照有对应的经营范围)。
4、报价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5、报价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周期:1年
2、中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院方缴纳一年估算(按各类日用品年采购预估量结合中标单价进行计算)采购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障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未按院方沟通确定的时限签订合同的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无违约情形,合同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配送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院区内。
4、配送方式:根据采购科室需要,按需求配送商品。
5、验收:对照提供的样品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按投标单价根据实际配送量据实结算,配送验收完成后,收到有效发票次月30日内全额支付上月货款。
四、比选要求及评分办法

本次比选设综合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参选供应商需提供样品供评委比选,中标供应商样品封存,待合同期满后退还样品(本次比选不保证低价中标)。
五、报名方式
1、符合要求的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assfybjy_zwk_01@163.com。
六、比选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法人参加比选的无需委托书)。
3、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报告。
4、按照评分表顺序装订的评标资料(报价需包含采购清单分项单价和分项总价)。
5、投标公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①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并密封,在接收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②逾期报名或报名后逾期提交、不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纳入比选。
七、比选方式及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