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广东省佛山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12条措施,内容涵盖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商住用地配比、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优化存量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核算标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何治民)11月19日,广东省佛山市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12条措施,内容涵盖加大存量土地“收调供”力度、严控新增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商住用地配比、优化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时限、优化存量项目开竣工违约金核算标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等。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允许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将本人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商转公”贷款。同时,《通知》称,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克而瑞广佛区域首席分析师肖文晓认为,此举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购房首付门槛,扩大“商转公”支持范围,支持公积金购房需求,为购房者房贷月供“减负”。
下一篇:汽车企业的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