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
近日,上海公安交管部门依托“砺剑”系列行动,持续开展残疾车违法专项整治,严查严处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以下简称“残疾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1月12日,海报新闻记者(报料微信:HaibaoNewsSw)获悉,自2025年12月以来,上海市共查处残疾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00余起,其中违法载人、闯红灯等行为占比突出。

来源:上海公安交管部门
“残疾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都是造成交通事故以及加重事故后果的主要原因”,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事故支队相关负责人周闽琪介绍,“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地违法行驶,是对自己和其他道路参与者的不负责任。”
针对突出乱象,上海交管部门紧盯轨交站点、医院、景区、学校周边,开展常态化设卡整治,重点打击残疾车各类交通违法,确保残疾车乱骑行现象切实得到改善。
1月6日,闵行交管支队民警在七莘路北翟路附近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的残疾车,民警对其“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暂扣车辆。同日,宝山区月罗公路富乐路路口,宝山交管支队民警拦下一辆闯红灯的残疾车,经检查车证、人证齐全后,对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数据显示,12月以来上海全市共查处残疾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00余起。其中,包括残疾车闯红灯900余起,非法改装900余起,违法载人2000余起,累计拘留驾驶残疾车在公共场所聚集拉客的非下肢残疾人员6人,联合交通执法部门立案查处非法客运案件30余起。
“对于非法改装的残疾车,我们将根据线索进一步从源头上对改装店铺进行查处,并将相关的线索和证据移交市场监管部门。12月以来我们已经移交了4条线索,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核查中,一经查实,违法当事人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勤务支队相关负责人张超介绍。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可以上道路行驶,但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同时,《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是下肢残疾人员,而且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