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研究员刘国艳表示,两份文件有机衔接,标志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服务国家战略具有深远意义。
划定精准投向
专家表示,新政最鲜明的导向是厘清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性定位,通过“正面引导+负面约束”双重机制,确保资金真正流向相关领域。长期以来,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存在定位模糊、投向泛化等问题,如跟风涌入热门赛道引发同质化竞争,或偏离政策初衷异化为逐利工具,甚至变相增加地方隐性债务。工作办法直击痛点,从根源上明确基金运作的核心遵循。
在正面引导上,工作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必须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重点投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质生产力培育等核心领域,强调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导向,重点支持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认为,新政明确要求基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有助于引导资本流向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关键环节,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强调投向市场机制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体现了政府投资基金的补充和引导功能,能有效解决早期科技企业、长期硬科技项目融资难的问题。
在负面约束上,工作办法以清单形式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禁止通过名股实债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从事规定以外的公开交易类股票投资、开展期货衍生品交易、对外担保及无限责任投资等行为。同时,新政允许各地结合财力状况、产业基础制定本地重点投资清单,在坚守国家战略底线的前提下兼顾地方发展特色,旨在实现政策统一性与执行灵活性的有机平衡。
“新政通过正面清单(鼓励类产业)和负面清单(限制类、淘汰类)结合的方式,使基金投向更清晰,避免资金流入低效或禁止领域,提高政策精准性。”付一夫说。
央地协同发展
针对部分地区在基金布局方面存在的“一哄而上”、投资领域交叉重叠、资源内耗严重等问题,工作办法提出分级分类、优势互补的央地协同发展思路,为优化全国基金布局、提升整体效能提供解决方案。
其中,国家级基金被赋予“立足全局”的战略使命。新政要求国家级基金根据基金定位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区域重大项目以及示范带动效应强的民间投资项目,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聚焦少数关键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结合地方资源禀赋,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地方基金则强调“因地制宜、找准定位”,要求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升级、中小微企业孵化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杜绝盲目跟风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此外,新政明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加强对下级基金设立的指导和管控,从源头遏制县域层面基金无序扩张。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性规范。“近年来,一些政府投资基金在设立和运作中,出现与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不匹配、基金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工作办法对国家级基金和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及投资重点作出明确要求。”
建立评价闭环
业内人士认为,与工作办法配套出台的管理办法,构建了覆盖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激励约束刚性挂钩,为基金高质量运作装上“导航仪”和“紧箍”。
具体来看,对评价结果排名靠前的基金,将在项目推介、融资支持、合作参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评价结果靠后或存在负面行为的基金,将采取约谈、通报、调整出资和管理费等约束措施。
管理办法构建了多维度的评价框架:设置政策符合性、优化生产力布局、政策执行能力三大一级指标,下设13个二级指标和20个三级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核基金效能。其中,政策符合性指标重点考核基金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科技创新、民营经济支持等政策目标的落实情况,优化生产力布局指标聚焦区域战略落实和产能高效利用,政策执行能力指标主要衡量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人专业水平。
海南君顾数科研究院院长单福表示,政策符合性一级指标分值为60分,突出了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定位;优化生产力布局一级指标分值为30分,与政策符合性一级指标合计分值达到90分,以较高分值权重突出了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导向和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位。
刘国艳认为,两项文件一“规”一“评”,前后呼应,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管理闭环。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所明确的重点方向与目标,是后续评价的核心依据与基准,体现了“以规划引领评价”。而评价的结果与经验,又能为未来基金布局和投向的优化调整提供实证参考和决策支持,实现“以评价反馈规划”。从总体来看,两项办法的协同实施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多方面的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