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是否可以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或场地,除收取租金外,因转供水、电单独向承租方收取水费、电费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应按水、电的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可以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租方(不包括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 : 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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