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某餐馆吃饭后,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商家以“发票用完了”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面对王先生执意要发票的行为,商家说可以送几瓶饮料,或者王先生下次再去开。
王先生没有选择要饮料,一周之后王先生再次去店里开发票,商家说“系统升级开不了票”。
王先生认为,商家以各种理由搪塞,严重违反了他的权益。面对这种情况,王先生应该怎么办呢?有权利投诉吗?

在消费场景中,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也是商家履行纳税义务的关键依据。
然而,不少消费者都曾遇到过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从“发票用完了”“系统升级开不了票”,到“团购不能开发票”“消费金额太小不够开票标准”……
这些看似合理的借口,实则暗藏商家逃避纳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向商家索要发票是合法合理的诉求,商家有义务满足。面对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行为,消费者完全有权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单位和个人开发电子发票信息系统自用或者为他人提供电子发票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商家不开发票往往是为了逃避税收。如果商家的行为被认定为逃税,那么除了需要补缴应纳税款外,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建议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当商家无理拒绝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向当地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是发票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商家拒开发票的行为具有监管和处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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