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本身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一种类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范围,农户必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农户应当承担如下责任和义务:
生产环节的主要责任

必须严格遵守投入品使用相关规定: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②必须严格按照农药、兽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剂量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使用。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③妥善处理废弃物。对使用后的农药包装、农膜等废弃物进行回收,不得随意丢弃,防止环境污染。
鼓励建立并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妥善保管购买农业投入品的凭证,生产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两年,这些是证明您合规生产的重要证据。
销售流通环节的关键责任
严格禁止销售的农产品包括:①含有国家禁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合物;②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③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④其他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鼓励农户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将对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七类农产品实施合格证管理。
监管环节的义务

应当配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抽样检测和风险评估,不得拒绝、阻挠。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管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如果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