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旅游协会发布《泉州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在消费市场掀起不小波澜。其中,非节假日提前7天、热门假期提前15天方可全额退款的规定,打破了消费者长期以来“随心退、无责退”的惯性认知,不少人吐槽新规“过于严苛”“侵犯消费权益”。但事实上,这份看似“不近人情”的新规,并非对消费权益的削弱,而是对住宿行业痛点的精准回应,更是推动旅游市场从“野蛮生长”向“理性规范”转型的必要之举。
长期以来,在线预订平台的“可退订”服务,本是为方便消费者应对行程变动的贴心设计,却逐渐异化为“无成本试订”的工具。部分消费者秉持“反正能退”的心态,出行前盲目预订多家酒店,临近入住才随意取消,甚至有消费者将酒店预订当作“占位符”,无视酒店的经营成本与资源损耗。殊不知,客房属于特殊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被预订,就意味着放弃了其他潜在订单,临期退订造成的房源空置,会直接转化为酒店的实际损失。
酒店行业的经营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尤其在春节、国庆等旅游旺季,为应对客流高峰,需提前投入大量成本:储备物资、扩招临时员工、检修设施设备,甚至提前锁定上下游供应链资源。此时的临期退订,不仅让酒店前期投入付诸东流,更可能导致热门时段房源浪费与潜在消费者“一房难求”的矛盾。
泉州出台的退订新规,恰恰是为了破解这一行业困局。新规根据淡旺季的经营差异,制定了差异化的退订标准,既充分考虑了酒店的经营实际,也为消费者的合理退订预留了充足空间。更重要的是,新规的核心是唤醒契约精神——消费者享受便捷预订的权益,就应承担合理的退订责任;酒店获得经营收益的同时,也需履行清晰公示、及时响应的义务。这种权责对等,正是规范市场秩序的基础。
有人担忧,新规会降低消费者的出行意愿,影响泉州旅游市场的吸引力。但其实,真正影响消费体验的,从来不是“无法随意退订”,而是模糊的规则、不公的对待和糟糕的服务。唯有打破“随意退订”与“恶意设防”的恶性循环,才能构建更健康、更可持续的旅游市场生态,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实现双向共赢。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评论员 谢文倩)
编辑: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