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监管措施、细化处罚标准等方面作出规定,全面压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服务机构等各相关主体的责任。
近年来,直播电商凭借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的优势,成为食品消费的重要渠道,但与此同时,虚假宣传、售卖过期食品、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也频频发生。尤其是部分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老年消费者,极易被误导购买“问题食品”,事后却陷入退货无门、维权艰难的困境。这些乱象背后既有部分平台责任缺失的因素——审核管理存在漏洞,动辄以“管不住”推卸责任;也源于直播电商主体多元,责任界定模糊、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现有制度规定难以实现全链条有效监管。因此,出台专门规定、强化责任约束,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规定》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服务机构都纳入监管范畴,实现责任全覆盖。其中特别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其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并开通便捷投诉渠道,及时处置消费者的诉求。可以说,平台作为直播电商活动的重要载体,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必须对直播间的“人”与“货”全面负责,严格落实监管“规定动作”,切实筑牢直播间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同时,《规定》针对不同直播形式,强调“自产自销”需具备相应资质、“纯带货”须严把选品关等要求,杜绝责任模糊地带。此外,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强化违法处置力度。这些举措紧密贴合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为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和加强全链条监管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有力支撑,回应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更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食品安全从来没有任何“弹性空间”。唯有拧紧拧实“安全阀”,让平台守土有责、从业者严守规范、监管精准发力,才能为消费者构建更安全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这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更是直播电商行业祛除虚火、实现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林楠特)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