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社快讯据财政部官网11月20日消息,为发挥政府采购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起草了《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该标准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项目,供采购人参考使用。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 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 源汽车。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新能源汽车应为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满足充电设施配备、公务车辆使用期间的服务响应等要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采购人设定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人应当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新能源汽车进行验收,车辆品牌、型号、版本需与制造商公布的品牌、型号、版本一致,车辆的各项参数、配置按制造商公布的标准配置(含为满足采购需求自行选装的配置)。
(图/文 网通社 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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