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监管处罚,将目光聚焦到邮政储蓄银行。
延边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邮政储蓄银行图们市向上营业所、图们市大路营业所、图们市铁区营业所、图们市口岸营业所四家营业所各罚款40万元,同时金艺香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四家营业所共计120万元的罚款,再动辄百万级的银行罚单中并不算多,但这四家营业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即员工挪用资金、诈骗,对银行声誉与储户信任的损害是直接的。

事实上,这并非邮政储蓄银行首次发生基层网点挪用资金、诈骗。
2025年4月,吉林金融监管局对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市光复路营业所、天嘉水晶城营业所合计罚款60万元,同时杨楠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处罚的事由是“员工非法侵占客户资金”。
根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网披露,杨楠在担任邮储银行长春市上海路支行、光复路支行营业主管(综合柜员)期间,以完成储蓄任务为由,将亲属、朋友的资金揽储于其所在银行,后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贪污银行储蓄存款201.13万元。
同时,2009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杨楠还假借完成银行储蓄任务,私自伪造银行存款记录或银行定期存单,骗取现金共计37.1万元,

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春监管分局的一张罚单显示,邮储银行三名员工皆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受罚。其中,杨某某为原邮储银行双兴镇支行员工,被禁业2年;闫某某和冯某某为原邮储银行伊春市乌翠区支行员工,分别被禁业3年和2年。

根据新浪金融研究院的报道,2009年8月杨某某以劳务派遣的身份加入邮储银行嘉荫县支行担任信贷员一职。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间,杨某某利用信贷员掌握的贷款办理、资金划转等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单位资金超100万元,部分用于个人开支,部分违规借贷给他人以赚取利差。
基层网点频繁出现挪用资金、诈骗问题,暴露出邮政储蓄银行在基层网点授权与复核机制缺失,高风险操作(如大额转账、凭证领用)缺乏实时监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滞后,长期作案未被预警。对邮政储蓄银行而言,这是亟需重点补位的内控短板。
作者:锦书
编辑:曹諵
校对:知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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