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办公过程中,常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解决一些事,商量一些对策,学习一些知识经验,传达一些政策法规等。会议记录是会议过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产物,有会议才有会议记录,有会议记录才会有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需要记载 时间、地点、人物、主题、内容,也就是什么时候开的会议,在哪里开的会议,哪些人参加会议,会议围绕什么主题开,会议的全过程等。
会议记录一般分两种,一种是集体会议记录,一种是个人会议记录。个人会议记录是参会人员自行记录的,记录格式、内容较随意,自己备查,自己留存,一般不归档;集体会议记录会安排专门人员记录,有格式要求,内容全面,必须要归档。
有网友留言,会议记录日期著录应该以哪个时间为准呢?是会议时间还是领导审核的时间?
会议记录,一般只有一个日期,就是会议召开的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时间就是某时某分某秒。
某秒……
如果使用录音笔、电脑、电子化会议设备等,倒是能精确到秒,不过一般会议记录的时间也只记录到某时某分。
会议记录一般手写,很少使用打印的。
也许是因为习惯缘故吧!手写的原汁原味,更具有传统的审美视觉感;打印的显得制式统一,感觉怪怪的。
小编认为,手写的也好,打印的也罢,都是记录的一种形式,能记录下来就可以了,哪种都行。
在会议的流程中,有一个环节是会前签到,需要在签到表上签署参与会议的人员姓名。无论是手写的会议记录,还是打印的会议记录,一般都不会让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署姓名。因此,手写的会议记录和打印的会议记录不就一个样嘛!要么一个人从头写到尾,要么都是打印的制式统一。
会议记录需要领导审核吗?
小编认为,需要。
领导审核需要签字、签日期吗?
小编认为,不需要。
当然了,有的单位有特殊规定,应当遵其内部制度。如果需要领导审核会议记录,那么就应当记录完立即就审,不能拖个十天半个月再审……十天前会议上某某说了什么话,谁还能记得清楚?
如果领导审核有签日期,审核日期比会议召开日期迟,到底文件形成时间是审核日期还是会议召开日期?
档案日期,一般指的是文件形成时间。文件形成时间,突出的是“形成”两字,也就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档案著录规则》里规定,著录形成时间时,公私文书为发文时间,决定、标准为通过、发布日期,合同、协议为签署日期。
会议记录,是会议现场的记录,即使当时没写完,会后又抄抄补补,也是当时会议的记录,不能有会议以外的记录。如果有,那就是造假……
所以, 会议记录的文件形成时间就是会议召开的日期。
有小伙伴可能要思考了,有没有可能一个会议召开了两天以上?
正常会议,一两小时较为适宜,两三小时稍有不适,三小时以上估计参会人员就很不舒服了吧!
比如,会议日期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6日。
一般不会,很少有会能开2天的,更不会有3天以上。
这里说的“会议”,指的是“小”会,不是“大”会。
大型会议,会有好些天的议程,但是要分为各个“小”会去开……
会议记录,记录的是各个“小”会,不是总的“大”会。
有点绕……
一个会议连开两天,也是有可能的。
小伙伴们,会议记录的文件形成时间你知道怎么回事了吗?
欢迎留言探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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