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新规首次明确提出,外卖平台应对“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其展示位置与页面作出统一规范,旨在从源头遏制“幽灵外卖”乱象。

《规定》针对当前网络餐饮服务中平台责任不清、入网商家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关键问题,系统梳理并明确了平台、商家与配送方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边界。其中,“一证一店”模式被正式写入条款,明确禁止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平台须持续公示商家资质,并确保网店招牌名称、取餐地址与实体门店一致。
此外,《规定》进一步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后厨操作透明化。平台方则被赋予更严格的审核与监测职责,包括对商家资质的真实性审查、日常经营行为的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监管。
近年来,随着外卖行业高速扩张,“幽灵餐厅”“一证多店”等问题频发,部分商家在无实体门店、无明确经营场所的情况下接入平台,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此次新规通过强制标识“无堂食”商家、统一信息公示标准,推动平台从“重流量”向“重治理”转型,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透明的选择依据。
来源:第一财经、北京商报
(编辑:意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