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成为经济增长重要引擎的今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消费者权益保护绝非一日之功,而是贯穿全年的系统工程,以“不止3·15,更要365”的责任担当,将消费权益保护融入日常工作,织密织牢消费安全防护网,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在日常消费中安心、放心、舒心。
消费安全的根基在于源头治理。需立足职能优势,联动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推动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一方面,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组织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从源头上净化消费环境。另一方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同时,依托基层党组织网格,组建消费维权志愿队,深入企业、商铺开展政策宣讲和风险排查,让消费安全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
消费者维权难,往往难在渠道不畅、响应不及时。要以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契机,推动消费维权服务资源下沉,构建覆盖城乡的维权服务网络。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咨询投诉、调解协商等“一站式”服务。利用数字化手段,搭建线上维权平台,开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做到“群众投诉一键响应、部门处置快速高效”。
消费维权不仅需要外部保障,更离不开消费者自身素养的提升。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联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人人懂法、理性维权”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和途径。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让诚信经营成为市场主流,让理性消费成为群众共识。
消费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久久为功。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动处置机制,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鼓励社会组织、媒体舆论等多方力量参与监督,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治理体系,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作者单位:习水县委办公室)
作者 袁堪珊
编辑 孙蕙
二审 张齐
三审 孙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