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4-01 00:16:17

法定代表人:丁伟涛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3-07-27

注册地: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门边南路60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借款总额449,000.00万元。借款利率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具体给各子公司的利率授权集团公司管理层确定。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包含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同意2026年度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0,0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包含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大胜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4,186.07 万元,占最近一年(2025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1.53%;除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4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701,01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308,040.56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8.55%。

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预计2026年度集团公司实际借款最高额度为661,500.00万元,2026年度可用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将提升至912,750.00万元,为公司稳健运营和战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年度报告》《石大胜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十二)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的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2025年薪酬为171.74万元;公司董事于海明先生2025年薪酬为162.4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为12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0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戴昶昱先生2025年薪酬为67.29万元;公司副总经理郑军先生2025年薪酬为92.92万元;公司总会计师宋会宝先生2025年薪酬为115.91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任飓先生2025年薪酬为34.42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0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9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公告编号:临2026-018)。

(十九)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

(二十)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二十一)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1)。

(二十二)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票赞成,0 票弃权,0票反对,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5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4,038,404.4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701,0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08,040.5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308,040.5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55%。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6-022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0日

至2026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4、5、6、7、8、9、10、11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1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7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等。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所购买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预计及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亿元

(三)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其中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能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自有资金且只能购买R2(中低)级风险 (包含R2(中低)级)以下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内开展上述理财业务的期限为12个月。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等。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所购买产品受到上述风险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控措施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2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可能引发相应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测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外汇市场存在波动风险,为有效规避此类风险,契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与日常经营实际需求,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石,旨在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坚决杜绝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产品。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且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始终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主要目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大幅波动时助力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可能引发相应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研究分析: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的研究分析工作,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2、选择优质交易对手:优先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国内外大型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些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规范操作流程与授权管理: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明确各岗位责任,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同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

4、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为防止远期锁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应收账款逾期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控制外汇资金与锁汇规模: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合理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锁汇时间,同时严格控制远期锁汇规模,确保公司面临的风险处于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采取年薪方式,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薪酬依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履职的考核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和决定。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薪酬采取年薪方式,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年薪等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按月进行发放。绩效年薪与年度公司业绩结果和高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决定。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薪酬将于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23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注:碳酸二甲酯系列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1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筹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及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碳酸锂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制定了《石大胜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

3、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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