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拓新药业(301089)04月0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有投资者于3月25日在东方财富网以及于3月27日在互动易平台就公司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至今未予回复,请问公司是否已忽视与中小投资者的基本沟通义务?
拓新药业回复: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热线、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沟通、交流,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