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远翔新材提问:“最新年报显示,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比约为0.49,远低于同行平均水平,公司收入没有现金流支撑,请问收入是真实的吗?”
针对上述提问,远翔新材回应称:“您好,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例为 49.04%,主要系客户货款结算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导致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存在差异。公司收入确认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财务数据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验,真实、准确、合规。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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