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餐饮经营需要获得许可资质方能经营。宁乡余某利用网络餐饮的漏洞,使用虚假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被监管部门发现并作出行政处罚。这一案例作为长沙市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由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外发布,以震慑不法经营者。
为全面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长沙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今年查办的多起案例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在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余某使用虚假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案中,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今年4月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韩雀韩式炸鸡·宁乡店”在外卖平台公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该网店实际经营人余某多次通过微信购买伪造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用于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违法线索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查实:自2025年1月以来,余某为了在外卖平台多开网店,先后购买伪造的“宁乡**小吃店”“宁乡**食品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用于自行开设网店,同时还帮助其他网络餐饮经营者购买伪造的上述资质证件,共计购买3份经营资质证件。
余某购买并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在网络餐饮平台开设店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宁乡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此外,余某使用虚假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食品经营绝非“法外之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及实际经营地址都是监管的重点。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指出,余某利用平台资质审核漏洞,购买并使用伪造资质入网经营,既破坏市场秩序,也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埋下隐患,最终被监管部门查处。请广大食品经营者引以为戒,合法诚信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莫因短期利益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