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家分支机构、多名相关责任人因多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领到罚单,机构端累计罚款376万元,多名从业人员同步受到警告、罚款处罚。
此次被罚主体包含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东湖支行、洪大支行。经监管核查,该行暴露出多项内控与信贷管理漏洞: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不实、数据管理缺乏审慎性,贷款“三查”制度履职不尽职,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不到位;同时存在金融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授信管理缺位、违规发放贷款以及以贷转存等多项典型违规问题,覆盖信贷投放、数据治理、风险管控、授信审批等多个核心业务环节。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监管部门作出严厉处罚:对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0万元,对其东湖支行、洪大支行分别罚款30万元,三家机构合计罚款360万元。在人员处罚方面,聂强、章萍、曾惟3名责任人被予以警告;余德、倪永生、吁慕春3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个人罚款合计16万元,通过机构、人员双罚的方式压实金融机构风控主体责任与从业人员岗位履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