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创始人
2026-07-22 22:46: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2元

每股转增0.4股

● 相关日期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6月26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041,13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1,474,6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041,13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9,433,461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675,361.4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转增55,773,38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97,247,984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向下取整所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39,433,461×0.4)÷141,474,600≈0.3942(含税,保留四位小数)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9,433,461×0.22)÷141,474,600≈0.2168元/股(含税,保留四位小数)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168)÷(1+0.3942)元/股。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2元。

(5)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涉及扣税情形。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六、差异化送转股导致相关股东持股变化的情况

公司股东何洪臣转增前持有7,065,066股,持股比例4.99%;转增后持有9,891,092股,持股比例5.01%,持股比例跨越5%整数倍,该变动仅因本次股本扩大、回购股份不参与转增被动产生,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七、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97,247,984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4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方式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7288529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
本网站信息内容及素材来源于网络采集或用户发布,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发送链接至2697952338@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与删除处理。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明远装饰取得SPC地板生产线覆...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海宁市明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SPC地板生产线覆膜装置”的专利...
雷诺申请配备有内部侧向加强件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雷诺股份公司申请一项名为“配备有内部侧向加强件的车辆地板结构”的专利,公开号...
卡硕瓷砖在瓷砖行业排名怎么样 在探讨卡硕瓷砖在瓷砖行业排名时,需从、经验性、权威性与可行度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作为以触感美学为核...
长沙大四女生因考试失利高空抛掷... 7月20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一小区里,有住户连续近半小时从高空抛下瓷砖、花瓶等...
浴室柜加盟有哪些品牌可靠? 浴室柜加盟品牌大揭秘 在当今家居市场中,浴室柜加盟成为了许多投资者关注的焦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2026 年花洒推荐:自建智造... 花洒作为卫浴空间的核心组件,其性能表现与使用寿命直接受内部结构设计与制造精度的影响。主体材质的选择决...
马桶纺织味精企业切入AI供应链... 当市场目光几乎全部聚焦于半导体产业链核心环节时,一批主营业务看似与高科技相距甚远的企业,凭借核心技术...
哈尔滨悦滢国际卫浴店的卫浴怎么... 卫浴产品作为家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质量、设计和功能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品质。在哈尔滨,有一家...
思茅区锦艺卫浴加工厂(个体工商...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思茅区锦艺卫浴加工厂(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邹美仙,注册资本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