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应来 唐亚冰)又一个提振消费的利好来了。记者28日从广东省税务局举办的媒体通气会获悉,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围内,消费金额(价税合计)100元(含)以上,获取发票,就有机会参与抽奖,最低奖金10元,最高有200元。
发票抽奖活动是广东省2025年“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六大优惠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进行零售、住宿、餐饮消费时,取得省内经营者依法开具的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可参与抽奖。
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微信登录“粤税通”小程序,进入“我的发票—个人有奖发票”活动专区,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活动的发票需以个人为购买方(购买方名称需与参与人实名认证信息一致),且每张符合条件的有效发票仅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不可重复上传、重复参与,系统将对发票信息进行唯一性校验,坚决杜绝虚假参与、重复抽奖等行为。
同时,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本次活动周期内,且为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具的有效发票,过期发票、作废发票、虚开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无法参与抽奖,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本次发票抽奖活动共设5个等级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活动采用“即时开奖”模式,消费者提交发票信息并经系统核验通过后,将立即进入抽奖界面,实时显示中奖结果。中奖后,奖金将直接转入消费者绑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省税务局还建立了完善的奖金兑付追溯机制,实时监控兑付情况,设立专门客服通道,及时处理奖金到账异常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