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G348武大线虾子沟至莲沱段
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G348武大线夷陵区虾子沟至莲沱段区域性特色旅游公路通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规范旅游高峰期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路段坡陡弯急、临水临崖、路况复杂、节假日车流集中的实际情况,现就该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通行该路段的货运车辆,须严格执行法定装载标准。两轴车辆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三轴车辆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运输全过程须采取密闭措施,严禁运输货物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受沿线桥梁承载能力限制, 四轴及以上货运车辆禁止驶入G348武大线虾子沟至莲沱段。
二、货运车辆通行实行差异化限速管理。空载货运车辆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重载货运车辆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车辆行经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景区出入口、网红打卡点等人流密集区域时,必须提前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及旅游客运车辆,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三、为保障旅游高峰道路通行安全畅通, 双休日及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时段)期间,中重型货运车辆(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商品砼运输车)全天禁止在本路段通行。
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本通告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文明驾驶。对违反本通告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拒不配合管理、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9年发布的《关于对G348武大线夷陵区部分路段货运车辆实行限制通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
来源丨平安夷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