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长安汽车(000625.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2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证监会同意。
本次发行需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后续长安汽车将按照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央广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