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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经济观察报、新华社、界面新闻、光明网、半月谈等
在社会平均工资逐年增长的情况下,我国绝大多数省份自2000年之后,几乎每年都对社保缴费基数予以上浮,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不过,社保缴费基数上浮近年来却引起网上网下吐槽不断:“工资太低,保险费太高”、“不交了,自己养老吧”、“放弃吧损失太大,继续交吧压力山大”……
按理说,现在多缴钱未来应该多拿钱。那为何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引起如此大的争议?综合媒体报道来看,受社保缴费基数持续上涨、社保合规等因素影响,低收入人群社保缴费负担加重,部分低收入群体甚至“断保”,同时企业的用工成本也在同步抬升,私营企业面临的缴费压力更为显著。
目前,能否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来降低个人和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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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社保缴费基数连涨20余年 极少下调
根据国家相关社保法规规定,社保缴费以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社保缴费的上下限法定跟随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平均工资调整,全国绝大多数省份自2000年之后几乎每一年基数都上调,极少下调。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13年至2015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年均名义增长幅度均在10%左右。
新华社记者2016年梳理发现,当年不少地区近两年社保基数年均上调幅度均在10%左右,主要原因是与其相关的职工平均工资在逐年上涨。
据经济观察报统计,受社平工资上涨、社保合规等因素影响,2021年至2024年,31个省份里多数地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增速处于5%—12%区间,月涨幅集中在200元—500元间,迎来了一轮较高上涨。
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终于结束了此前连续四年的较高增长,31个省份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增速大多集中在2%左右。
进入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涨幅放缓的特征更加明显。
据经济观察报统计,截至今年8月30日,已有13个省份公布了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如表一),其中北京、上海、湖南、天津等8个省份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增速已下跌至1.5%及以下,进入“1时代”。
不过,也有部分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涨幅与社会平均工资涨幅不完全吻合。
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河北社平工资为6521.67元,低于2023年的社平工资(6534.25元),出现社平工资负增长现象。但是,2025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并不严格按照2024年河北社平工资的60%计算,因此2025年河北出现“前一年社平工资下降,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却上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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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圳等地:社保合规化推动缴费基数“跳涨”
近几年,除了社平工资稳步增长带动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持续增长,北京、深圳等城市社保合规化也推动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出现跳涨的现象。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社平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从实际情况来看,当时北京、深圳等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社平工资的60%。
一位多年研究并参与过社保制度改革的社保专家表示,在北京、深圳等城市,因非私营单位占比较高,因此计算出的社平工资会明显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考虑到当地私营企业的社保承受能力,部分城市选择按照社平工资的40%甚至更低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但2019年之后,为提升社保的全国统筹水平,政策开始要求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逐步升至社平工资的60%。
北京从2019开始,经历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逐步合规的过程。
2016至2018年,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均按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来设定。2019年,北京人社部门发布的《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为落实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低于60%的要逐步提高至60%的要求,自2019年7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2020年7月调整为52%,2021年7月调整为60%。
北京一家连锁养老机构的人力总监张景(化名)算了一笔账,2019年—2024年,如果一位护理员工资稳定为5000元/月,且公司一直按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他缴纳社保,那么企业需缴纳的社保费用从939.4元/月升至1773.5元/月。相当于企业为该员工付出的社保成本从约1.13万/年增至约2.13万/年,而员工工资成本依旧为6万元/年。
另一方面,深圳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此前更是全国“洼地”。
2023年及之前,深圳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均以当地最低月工资作为标准,此数据显著低于上一年社平工资的60%。2019至2022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均为2200元/月,2023年上涨至2360元/月。
2024年,深圳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也迎来“合规化”——2024年上半年,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上调至 2022年广东社平工资的 40%(3523元/月),2024年下半年则上调至2023年广东社平工资的60%(5500元/月)。
值得注意的是,太原、呼和浩特、洛阳、哈尔滨等城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已经逼近甚至超过当地的私营企业平均工资。
例如,呼和浩特2024年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4934.8元/月,仅比同一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高7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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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群体“被平均” 社保缴费负担加重 部分人“断保”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具有强制效力,是整个社保体系的水平线。由于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涨幅挂钩,这意味着,当个人收入、收入增速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增速时,缴纳社保就会形成更大压力。
经济观察报制图
近些年,随着GDP增速的稳步增长,全国平均工资水平较快上涨。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分别达到10787元/月、5966元/月,均明显超过大部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但不可忽视的是,部分人群的实际工资明显低于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曾发文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因此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此外,工资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多数个体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值。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从事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数量,分别约为2168.3万和3704.1万人,这两个行业的平均月收入分别为4208元/月、4130元/月。相比之下,2025年共有25个省份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高于这两项收入数值。
在灵活用工方面,以重庆一名税前月入5000元的外卖骑手为例,如果按照重庆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2025年仅养老保险一项的缴费负担就为880.8元/月,占月收入的17.6%。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通过调研发现,大量外卖骑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意愿较低,更倾向于将这部分社保资金换成当月到手工资。
202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发布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及,不少低收入人群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随着社平工资每年上调,低收入人群社保费同步上调,造成低收入人群“被平均”,加重了缴费负担,这也是近年来部分低收入群体“断保”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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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成本抬升 私营企业压力更大
对于企业来说,在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持续高增长、社保缴费合规化的双重影响下,其用工成本也在同步抬升,私营企业面临的缴费压力更为显著。
目前,社保缴费合规化的趋势愈发明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向:一方面,此前未按照合规要求缴纳社保的主体,需要补缴社保;另一方面,此前虽然缴纳社保、但未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群体,也要逐步合规缴纳。
这意味着,虽然社保缴费基数上涨放缓,但部分企业的合规成本仍有可能继续提升。
2021年至2025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从5360元/月升至7162元/月,年均增速约7.5%。
北京一家连锁养老机构为每名护理员缴纳的社保费用,也从1447元/月增至1934元/月(注:企业五险合计缴费费率按27%计算)。按100名护理员规模测算,2021年至2025年,这家养老机构的年度社保缴费负担由173.64万元上升至232.08万元。
今年,上述养老机构负责人终于可以“稍微喘一口气”:按照北京市的社保基数调整比例,其所在的养老机构为每名护理员缴纳的社保费,今年预计仅上涨2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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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优化社平工资计算口径 降低缴费基数
最近二十多年来,在社保缴费基数不断上调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低收入群体“被平均”、“被拉高”,社平工资的计算口径也在同步优化。
新华社2016年的报道指出,当前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存在不少“先天缺陷”。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在解读2014年平均工资数据时,明确表示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存在局限,因为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2019年5月1日以前,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是通过当年统计范围内的工资总额除以在职人数得出。
业内人士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方式会造成“一个年收入千万元的富翁与9个穷光蛋一起的平均工资是百万元”的数据虚高问题。尤其是少数高收入群体工资收入大幅增长,即便大多数职工不涨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仍然会体现出较快增幅。
一位地级市统计局总统计师介绍,当前不少地区在统计职工平均工资时,仅将城镇非私营单位或纳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企业职工纳入统计范围,而用工量大、工资不高的众多中小民营企业未能纳入统计范围,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现象较为严重。这位统计师表示,他所在的地市共有5万多家企业,但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仅4500家,不到总量的十分之一。“规模以上企业多数相对福利好、工资高、增长快,由此导致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虚高,形成社保缴费基数大幅增长的连锁反应。”
2019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具体配套措施,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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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调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降低缴费负担
在社保缴费负担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能否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来降低个人和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也获得越来越多的呼吁。
上述社保专家表示,当年制定职工社保制度时就提出要“保底限高”,即个人如果按照过低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未来领取的养老金可能不利于保障个人养老。因此综合考虑缴费端和待遇端后,最终按照社平工资的60%设定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制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政策初衷也主要是针对小部分中低收入群体,但随着近几年缴费下限持续较高增长,中低收入人群的社保缴费压力就逐渐凸显,近年来部分低收入群体开始“断保”。
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调查,中国职工养老保险的遵缴率(缴费人数占参保人员的比例)从 2011年的85.2%下降到2022年的80.8%。此数据下滑意味着已参保职工中,实际缴费人数比例降低,中断缴费人数比例升高。
乔庆梅表示,目前,各方均有关于通过降低社保缴费基数来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保的讨论,比如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降低至社平工资的50%甚至40%,以此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负担。
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冯帅章也赞同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
他表示,当前部分职工和灵活就业群体的月均工资低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如果他们依旧选择缴纳社保,社保缴费负担就会逐年升高。“建议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对缴纳基数下限进行灵活调整。虽然缴费金额会有所起伏,但总体上他们仍在参与社保系统,而系统也能根据个人缴纳总额来决定其退休待遇水平,这也能提升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群体缴纳社保的积极性。”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向运华表示,尽管适当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确实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负担,但从社保基金平衡角度来看,是否降低社保缴费基数需要审慎决定。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下,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还是面临一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