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渭临市监处罚〔2026〕80号),陕西崤山水泥有限公司因所产砌筑水泥净含量不达标、生产检测设备长期失准、计量管理缺位,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合计罚没9572元。
省级抽检曝出质量问题,批量水泥存在严重缺斤少两
早在2025年11月,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便对陕西崤山水泥生产领域产品开展定量包装净含量专项随机抽检。本次抽检对象为企业生产的M32.5砌筑水泥,产品标注规格为50kg/袋,按照国家计量标准,单袋净含量不得低于49.5kg,20袋抽样总质量需不低于1000kg。
然而抽检结果并不理想,实测20袋样本总质量仅为982.84kg,未达标准要求,其中更是有19袋水泥单袋净含量不达标,属于典型的“瘦身水泥”。抽检报告依法送达企业后,陕西崤山水泥在法定15个工作日异议期内,未提出任何异议,完全认可不合格检验结论,违规事实确凿无疑。
设备长期失管失准,漏洞叠加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监管部门后续现场核查,彻底揭开了此次水泥计量不合格的核心根源,本质是企业设备运维与质量管控体系形同虚设。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厂区两台在用电子汽车衡、包装车间核心BHYW-8型水泥自动包装机,均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明。与此同时,检验室恒温干燥箱、电动勃式透气比表面积仪、电子天平等关键检测设备,全部存在超期未校准问题,设备精度无法保障。
据企业核查确认,袋装水泥净含量全程依靠自动打包机计量,而涉事设备因长期闲置、受潮出现精度偏移故障。更为巧合的是,设备故障时段恰好避开了企业内部自检抽样周期,导致厂区自检未发现异常,最终让大批不合格产品顺利出厂。
资料显示,问题批次水泥生产于2025年11月5日至6日,累计生产水泥1290.22吨,其中袋装水泥52吨,该批次产品已全部对外销售,无库存留存,货值金额10816元,企业违法获利572元。
案件核查期间,监管部门依法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用所有超期未检、校准失效的计量与检测设备,彻底排查整改隐患。对此,陕西崤山水泥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对所有问题设备逐一送检、校准、复检。
2026年4月至7月,企业陆续补齐全部设备的合规检定校准证书,所有设备复检合格后恢复使用,同时主动对下游客户开展补量补偿,积极消除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
鉴于企业主动整改、主动止损、无重大投诉及安全事故,符合从轻处罚相关规定,监管部门秉持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72元,罚款9000元,合计罚没9572元。
一直以来,袋装水泥“缺斤少两”是水泥行业高频违规问题,大多源于企业重产能、轻管控的经营陋习。本次崤山水泥被罚事件,再次印证设备常态化校准、出厂常态化抽检的重要性。水泥人网在此提醒,各水泥企业需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计量设备运维机制,严守产品计量合规底线,各地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抽检力度,持续整治水泥“瘦身”乱象,规范建材市场经营秩序。处罚决定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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