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3日作出(2024)粤破终31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指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陈凯对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破产清算申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作出(2025)粤03破26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定于2025年12月10日10时至2025年12月11日10时止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三峡新材(证券代码:600293)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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