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12月10日至11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推动投资止跌回稳”“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通过破除所有制壁垒、完善要素保障机制,传递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强烈信号。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与改革发展研究院教授张杰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民间投资仍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支柱。2024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的比例约为50%,虽然仍有“半壁江山”,但较2010年已出现大幅下滑,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刻不容缓。从国家新质生产力培育布局来看,民营企业与民间资本需与国有资本形成发展合力,在高科技自立自强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中发挥核心作用,尤其要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布局中扛起主导责任。
“民间资本参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本质是体制机制层面的系统性难题,而非个体性、表面性问题。”张杰认为,此次13项政策举措最突出的特点是系统性施策。区别于以往聚焦单一问题的零散举措,而是立足整体视角,全面清理信息基础设施、高科技产业等领域的行政壁垒与隐性限制,通过明确市场准入和持股比例,精准解决民间资本进入重点产业领域“不能投、不敢投”的堵点和难题,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投资。
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问题,《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张杰表示,民间资本进入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需求,是获得全国统一大市场下关键生产要素的自由配置权利,这也是长期以来的核心痛点。此次举措不仅全面放开产品市场,取消各类行政与隐性限制,更重点清理要素市场的准入壁垒,从资源配置根本层面,保障民营企业通过公平竞争获取核心生产要素,为生产制造、研发销售等经营活动筑牢基础。
《若干措施》还提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在张杰看来,这些举措兼顾国家战略安全与市场活力释放,在保障国家对关键领域的掌控力的同时,充分鼓励民间资本深度参与,在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实现自立自强。
张杰表示,对国家整体而言,这些领域需依托大量民间资本,才能更快打造出面向全球的各类公共产品、抢占国际市场发展空间;对民间资本而言,高新技术领域具备广阔增长前景,借助高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利润率的产业机会,可以破解传统产业领域投资动力弱化的困境。
此外,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长期问题,《若干措施》强调,将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张杰认为,13项政策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具体落地实践,精准对接法律核心任务与目标,有望有效激活民间资本在重点产业领域的投资动力。但当前民间资本仍面临部分体制机制束缚,后续需持续推进针对性改革,切实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逐步恢复投资预期与信心,从系统性层面提升民间投资意愿,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撰文:《中国报道》记者 王焱
图片来源:AI制图
责编:王金臣
编审:赵珺 张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