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张建国 文/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自然人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而在现实中,有的被执行人却心存侥幸,实施非法购票、非法乘机等规避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极大地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近期,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部署,集中开展“打击违反限高令”专项行动,约谈被执行人13人,报公安机关协查39人;拘传3人,经法院训诫仍不认识错误、不配合执行,法院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书,威慑之下,3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向法院具结悔过。专项行动促成执行和解累计标的433.5万元,执行到位27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身负数百万元债务却多次违令乘机,制裁面前达成和解
被执行人夫妻刘某、朱某接下了申请执行人陈某购买酒类货物的订单,并收到了预付货款339万元,却未按照约定发货。龙岗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朱某返还陈某货款339万元并支付利息。两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陈某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两被执行人不仅未按照法律规定主动申报财产、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反而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刘某甚至置法院作出的限制高消费令于不顾,心存侥幸,多次乘飞机往返于海口和深圳之间。

执行法官几经摸排,准确掌握了两人的行踪,于专项行动当天在被执行人住所地,以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刘某多次违反限高令的行为,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在强有力的威慑面前,两名有意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再也无计可施,立即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3期返还货款,被执行人当天支付10万元。
违令乘机且居住高价出租屋,被拘传约谈促成和解
在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深圳某公司应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偿还35万元本金及利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主动申报财产,龙岗法院对王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后经查实,被执行人王某不仅居住着月租高达7000元的出租屋,且在被限制高消费后仍然乘机出行,对法律义务置之不顾。


2025年12月9日清晨,执行法官出其不意地出现在被执行人王某住处,对王某予以严厉训诫,并告知其行为已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王某向法官表明,其从深圳乘机前往扬州是公司业务需要,由于紧急出差,便通过微信向“黄牛”购买了机票,并主动出示付款记录。执行法官加大督促力度,最终促成案件达成执行和解,35万元分3期履行,王某当场支付第一期和解款10万元。
找“黄牛”购票搭乘飞机,批评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在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在审理期间达成分期支付50万元借款的调解协议,龙岗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但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叶某拒不履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叶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多轮线下、线上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执行干警对拘传到庭的违反限高令被执行人进行训诫,并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打击违反限高令”专项行动中,法院查实叶某通过“黄牛”购买机票,以不正规手段绕开限高令乘机。在法院约谈时,叶某对此矢口否认,但在法官出示的确凿证据面前,最终不得不低头承认,表示已认识到违反限高令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保证不会重犯并将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履行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人叶某属首次违令乘机,违法程度较轻,且积极配合执行,法院根据情节对其予以训诫。叶某向法院具结悔过。

龙岗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龙岗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持续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合力打击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以非正规方式乘飞机、乘高铁等失信行为,为构建诚信社会扎牢制度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