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电子税务局APP支持代开哪些业务的发票?
电子税务局APP支持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建筑服务”、“出租不动产”的数电发票。首页自定义区【代开增值税发票】或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进入模块。也可以点击【办&查】-【发票使用】模块申请代开发票。具体路径如下:
销售货物通过【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路径进入模块。
建筑服务通过【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建筑服务】路径进入模块。
代开出租不动产非承租方通过【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出租不动产】路径进入模块。
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通过【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路径进入模块。
02
个人已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但缴税时提示拟稿中,如何处理?
提示“拟稿中”是因为没有保存提交。请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APP首页,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查询代开发票信息。若发票状态显示“拟稿中”,点击【编辑】进入,提交申请后再进行缴款。
03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历史代开发票信息?
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发票】模块,点击【代开发票查询】-【立即查询】查看历史代开发票信息。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APP依次点击【办&查】-【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模块,点击【代开发票查询】,输入查询条件之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历史代开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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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暂未受理的自然人代开申请,纳税人如何撤回?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点击【撤回】按钮,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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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APP代开发票,发票开错了需要重开,必须发票红冲,申请退税并收到退税款之后才能再次申请代开吗?
不需要,红冲流程完成后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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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有错误是否可以部分冲红?
代开的发票无法部分金额冲红。
如您代开的是数电发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办理冲红: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查询】-【代开作废】-【发票代开红冲】模块办理。 电子税务局APP:登录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办&查】-【发票使用】-【红字发票代开】模块办理。
如您代开的是纸质发票,需要作废发票的,应当向代开税务机关交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如不符合作废条件,需要代开红字发票的,应当向代开税务机关交回原发票全部联次;无法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的,应当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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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中汇总代开红字发票在哪里?
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中,您可以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汇总代开红字发票】,进入汇总代开红字发票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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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在新电子税务局APP代开发票,红冲后如何申请退税?
1.打开新电局网页端,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
2.维护退税银行账户信息。初次申请退税需要先录入自然人本人的退税银行账户信息,后期再有退税申请无需该项操作。新电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左侧【综合信息报告】,选择【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提交退税申请。点击进入【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点击【代开发票预缴退税】,如果输入相关查询条件没有相关信息带出,则回到【一站式退抵税(费)】,点击【查询税费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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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APP申请在线授权委托成功后,进入代开出租不动产模块后,默认受托人为承租方,可是实际受托人为中介,如何修改承租方?
在线授权委托只能委托承租方,不能委托中介。
来源: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